第十章 结婚证书(1/2)
来到城西单位设点的招待所。卫国和冬梅把行李往旁边一放,边往登记台走,心里边想,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再也不用摇摇晃晃。
登记员一边拿着笔在登记册上写着,一边客气的问卫国和冬梅:“请出示结婚证,才能入住。”
卫国嘴里应承着,忙伸手去在放证件的包里寻找结婚证。
找了半天没有找见,他转过头看着冬梅说:“在你的包里也找找,看结婚证是不是放到你那里了。”
冬梅把自己的花布包找了个遍也没有找见结婚证,这时她突然想到,走的时候,把结婚证放在柜子的边上准备拿的,可是走的急,竟然忘记了。
于是她看着卫国,满心抱歉的说:“不好意思,我把结婚证放到家里忘带了。”
卫国一听冬梅忘记了带结婚证,瞬间心里一股闷气就上来了,心说这么重要的东西都忘记了,你还记得什么,虽然生气,但是他还是怀着侥幸心理问登记员说:“我们忘带结婚证了,可是我们确实是夫妻,年后刚结的婚,你不相信,你可以问她。”说完,卫国指了指旁边站着的冬梅。
冬梅忙尴尬的笑着点头说:“是的,就是的。”
登记员一脸纳闷,心说还有这么样的人,自己人给自己人当证人的。
于是她不客气的说:“招待所有规定,要是没有结婚证的话,夫妻不能入住一个房间的。”
卫国苦笑着央求登记员说:“她从农村刚出来,这大老远的,人生地不熟,他一个人住,我不放心。”
登记员根本听不见去卫国的话,不耐烦的说:“你们实在要是住的话,可以,那你们就去住吧。”
卫国一听,这登记员还挺善良,于是跟冬梅提起包,就准备往楼上走。
可是刚走了没两步,登记员又补充说:“住是可以,第二天派出所以非法来拘留你们,我就没有办法了。”
冬梅一听,停了下来,担心害怕的看着卫国说:“还是算了吧,这犯法的事情我们可不能作,我们还是分开住吧,个住个的单间,要是晚上有坏人进来了,我叫你的名字。”
在冬梅眼里一向温文尔雅,腼腆害羞的卫国突然脾气上来了,爆了句粗话说:“叫我名字顶个屁用,要是你房子出事,我听的见吗”(那个时代的治安不是太好)
卫国一边转头往出走,嘴里一边说:“走,不住了,今天就在门口蹲上一晚上。”
说完,卫国大步朝门口走着,同时很生气的骂冬梅说:“你咋回事,就这点记性吗,出门忘了这,忘了那,咋没把你自己给忘了呢……”
卫国可从来没有骂过冬梅,这次还是第一次骂冬梅,冬梅觉得非常的委屈,自己又不是故意不拿结婚证的,再想到在招待所门口蹲上一晚上,那种寒冷和漆黑的感觉,顿时委屈的哭了起来。
卫国走出了招待所,冬梅跟在他后面,一边走,一边委屈的哭,时不时的还把行李放到地上,掏出卫国给她的那个花手帕擦眼泪。
卫国不发火是不发火,如果脾气上来了,可是止也止不住,他越想越气,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冬梅的头上。
当他转身准备继续骂冬梅的时候,却被迎面走来的同事加同学王超英给叫住了。
王超英是一个皮肤黝黑,胖胖的男人,因为出生在大炼钢,超英赶美的那个时代,像许多孩子一样父母就给他取了超英的名字。
王超英走过来,看了看卫国,又看了看冬梅说:“媳妇领来了,咋跟照片上的那个女人长的不一样。”卫国一听,心说这小子,这种损害男女婚姻的玩笑够敢开,于是赶紧解释说:“你仔细看,跟我给你看的照片上的人一模一样。”
王超英一本正经的看了看哭红了双眼的冬梅,严肃的说:“还是不一样。”
卫国有些急了,说:“咋个不一样。”
王超英突然笑了起来说:“就是不一样,比照片上漂亮嘛。”
一句玩笑话把三个人都逗笑了。
王超英是个很活到,爱开玩笑的人,他看到冬梅的眼睛,知道两人刚吵了一架,于是问卫国道:“你咋了,新媳妇嘛还欺负,看她眼睛红的。我媳妇我说都不说,更别提骂了。”
说着,王超英朝后面指了指,一个和冬梅一样穿着花棉袄,黑棉布鞋的农村姑娘走了过来。
王超英忙介绍说:“这是我媳妇,这次回去刚结的婚,她叫王雪娥。还不介绍介绍你媳妇。”
卫国这才把媳妇叫到站在自己旁边说:“这是我媳妇,就是我给你说,定了娃娃亲的那个,她叫尹冬梅。”
王超英在知道卫国和冬梅因为没带结婚证,而住不了招待所的时候,爽朗的笑了一下说:“为这点小事,就吵吵闹闹。给,这是我们的结婚证,你拿去登记去。我们已经登记入住过了。”
说着,王超英就把结婚证拿了出来。
卫国半信半疑的看着王超英说:“你两的结婚证,我两用,这行吗”
王超英依旧谈笑风生的说:当然不行。”
说完,他拿起自己的结婚证,麻利的把结婚证上的照片撕了下来说:“把你们的照片贴上去,这样不就行了。”
卫国和冬梅目瞪口呆的看着王超英,半推半就的说:“这样怕不行吧,万一半夜有警察进来,以非法罪把我们两逮捕了咋办,那样我会连工作都丢了的。”
看着卫国担心的样子,王超英硬朗的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你们确实是结了婚的,怕什么。”说着就把撕了照片的结婚证递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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