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游竞技 > 喷神 > 第114章 收网

第114章 收网(1/2)

目录

刘传栋一直觉得自己这一年过得挺不顺利的。

大约就是从年初那阵子开始,圈子里要做品牌运作的客户突然就少了。

好多本来可以走量每年鸟枪法撞一撞驰名的企业,一夜之间似乎变得谨慎,不想再这样每年碰运气,哪怕让他风险代理,开的价钱也低得多。

本来报个两三百万、躺赢之后收钱、不成不要钱的买卖,根本就没有企业再来上当。

琢磨了好几个月,大约半年前的时候,刘传栋这种关系型的代理人,才彻底琢磨过来是怎么个味儿:生意好像都被一夜之间冒出来的走“司法认定驰名”捷径的代理公司抢走了,而走工商总局传统行政审批路线的,自然少了很多。

无奈刘传栋本人没有律师证,也缺乏运作这一块的能耐,想第一时间跟进复制,也做不到。

蹉跎数月、看着自己的公司每个月报账流水的基本开支一直走着、写字楼房租也不能省,进项却前途寥寥,刘传栋年中的时候便做了一个决定:

把自己的公司一关,找个圈内的大佬投奔,不再自己做老板了,勉强给人做个甘附骥尾的低等合伙人或者小股东吧。

虽然他没律师证没专代证,但想给大所当个最低级的合伙人,分红要求不高的话,四九城里还是能有人收留的——毕竟他和工商总局那票领导的人面关系还在,在四九城里办事,从来都是多个朋友多条路的。

只要你认识的领导多,领导们也能记得你。同时去大所时开的价良心一些,只要个小康,还能帮忙拉业务,大所的合伙负责人都是能容得下的。

而且,进了新公司的话,刘传栋本人能力的最大瓶颈短板就可以得到补足——原先他都是纠结几个野路子一起瞎搞,手下没什么专业人才。到了大所,只要他有关系,能接进来活儿,哪怕他自己不会做,或者至少不会所有环节,那也可以把具体的运作和诉讼部分包给同事。

当然,在关掉自己的公司之前,刘传栋也没忘举报恶心了一下去年在年底交流会上交恶的冯见雄——在刘传栋看来,那种模式化规模化的抢生意,似乎苗头最初就是从冯见雄那边传出来的。

那也算是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吧。

虽然后来的结果貌似没什么卵用。举报冯见雄把法援中心的公共资源私用,被一个女生顶罪顶了下来。他也就只能跟着举报了那个女的,算是出口恶气,随后就忘了这档子事儿。

似乎不会有后遗症了。

……

已经好几个月没开张没接到单子的刘传栋,这天就接到了一个曾经在某个交流会上一面之缘的潜在客户,主动给他打电话过来。

“诶呦,朱总!什么风把你吹来,我是说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刘传栋接起电话的时候,那叫一个眉花眼笑。

飞鸿管业的朱虎,可是他一直想勾搭的一个大客户。今天居然主动找上门,实在是难得。

难怪写字楼窗口的枯树枝上一大早有鸟类哇呜啦哇呜啦叫呢。(ps:傻逼,喜鹊是叽叽喳喳叫的,哇呜啦哇呜啦的是乌鸦。)

“小刘,最近还在做驰名代理么”电话另一头朱虎的声音很沉稳。

“有做有做,我这边是最专业的!”刘传栋恨不得隔着电话就让对方看到他拍胸脯时自信满满的样子。

“那专利你能做么”朱虎继续追问。

刘传栋这回倒是愣了一下,毕竟他做了多年品牌,对专利没什么涉足过。虽然到了新公司,但专利这块也一直没开张过,所以依然有些不习惯,脑子没法瞬间转过来。

不过,仅仅犹豫了几秒钟,刘传栋就豁然了:这要是半年前有人这么问他,他还得犹豫犹豫。如今,他已经投奔了京城排行前三的知产大所、鼎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排第一的他没资格去当合伙人),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自己不懂,可以先接进来转给别人么。大不了自己就只从直接经办人手上再赚30%接业务的抽成、剩下的70%给具体干活的人不就好了

想到这儿,刘传栋就得意洋洋地说:“朱总,您今儿个找我那就真是找对人了,我现在可是鸟枪换炮了,您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我给你一站式搞定,咱给你做‘整体服务解决方案’!”

刘传栋还有模有样地学了一个近几个月听鼎革事务所其他资深合伙人经常挂在嘴边的新词儿。

这种综合型的大所,最喜欢说“给客户一站式搞定、提供全方位无死角知识产权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听起来就专业,霸气。

朱虎显然有些吃这一套:“好,那有空我们聊聊。不过丑话我先说在前头。我也是了解过行情的,这块儿业务最近有收紧的趋势,如果找你,我只做风险代理。你要是想先骗我几成资料费、服务费什么的,我劝你早点收了这个心,咱也别谈了。”

听了这话,刘传栋顿时很为难。

按他原来的办事方式,品牌代理搞纯风险代理、一点预付款都不收,是可以做到的。毕竟就算不成功,也就他自己付出了点劳动罢了,并没有别的成本损失。

但是,如果按照今年圈子里渐渐摸索出来的新运作方式,前期成本就比较大了。

至于专利代理那块能不能纯风险代理,他就更加没法评估清楚这里面的风险了。

不专业呐。

更何况,如今他不是自己当老板了。因为能力上的短板,他如今投奔了大所当个敬陪末座的小合伙人。所以接单上能够答应到哪一步、何种程度的条件,他自己的权限也是受到制约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