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盗墓比武大会(二)(2/2)
他挥舞一把锤子,没费多少力气就砸碎石椁。里头是具梓木棺材,比白鹿原唐朝大墓的棺椁略小。但这副棺材保存度不高,已有多处开裂腐朽。他伸手触摸棺木脱落的表面,仿佛触摸到墓主人的尸体……
当小木触摸着一千两百年前的棺材,想起自己十三岁那年,他跟随父亲和表哥在山西挖墓——打开棺材,死人保存完好。那是个年轻男人,穿着清朝官袍,据说是非常优秀的读书人,二十岁金榜题名,衣锦还乡路上遭遇强盗被杀。墓主人仿佛睁开眼睛,对小木微微一笑,朗诵四书五经之乎者也圣贤书八股文……
小木是个冷淡无味的人。很多人说,他的皮肤就像个死人。但他的嗅觉天生灵敏,别说是闻到死人腐烂的气味,就是家里死了只老鼠或蟑螂,都能迅速地找到。谁家死了人,不用哭丧声,他仅凭味道就能分辨出是谁
他喜欢尸体。
正常人只喜欢活着的人,活着的女人、男人、朋友、孩子,包括动物。但在小木眼中,世界上并不存在生命,所有人都是某种物体,无生命的物质。你活着,也只是短暂的现象,人终究一死。活着只有几十年,死后的坟墓或骨骸却有几百年上千年。任何人不过是骨头与血肉的集合,灵魂也是可以剥离的。小木眼里的人就是一堆移动的肉,某种古怪的物质,跟一块雕像,一块骨头,一个墓碑没有区别。
中国人为什么要建造豪华的阴宅为什么要躺在奢侈的棺材里为什么人间的金银财宝要给死人陪葬因为占有,这就是人的核心意义,而不是灵魂——小木就是这么想的,从很小的时候。
也许是诞生在汉朝古墓里的缘故,他占有古墓里的东西,从棺材到陪葬品到尸体,世界才是有意义的。某种程度来说,古墓成为他存在的一种证明,是他灵魂的全部,而不是财富或物质。土夫子这份职业之于小木,正如空灵的山水之于画家,宇宙间的真理之于禅师,火焰之于飞蛾……
中秋节,咸阳唐朝地宫。
小木满心欢喜地劈开木棺,光线射穿腐烂的木头与纺织品的烟雾,让他窥到这位被鬼子母神保护的墓主人。
不出所料,她是一个女人。
躺在唐朝棺椁里的女人,并不是想象中的枯骨一堆,而是一具保存完好的尸蜡。
贵妇人,也许三十岁,也许四十岁她穿着唐朝衣冠,袒露肥厚的抹胸。她很漂亮,额头贴着一朵鲜艳的梅花,似是唐朝流行的某种妆容。
尸蜡颈部有道细细的红线,周围密布线头——这并非某种装饰,而是斩首之后,重新将人头与身体缝合的针线,在砍头如切菜的北洋中国颇为常见,缝合尸体是一种专门的职业。
很少见到一千年以前的尸蜡,通常这种东西容易成精……
碰到这种诡异的情况,盗墓贼偶尔会选择奸尸。有的因为是打光棍娶不到老婆,纯粹的生理需求的发泄;有的并不缺乏女人,而只是出于某种愚昧的迷信,认为与千年女尸发生关系,可以延年益寿采阴补阳。
小木的辞典里,并不存在“爱”,以及这个字所代表的意思。
他从小被人欺负,不是欺负上半身,就是欺负下半身。到了军队,他依然被战友与军官们欺负。他打不过别人,也没有勇气反抗,在所有活生生的人类的面前,他就是一只虫子,一只骨灰坛,随时被人踩死,被人打碎。
他害怕未来,或者说,未来的每一天都是地狱。
唯有面对墓主人的尸体,他才重新拥有未来。面对活人,他是被操控的。面对死人,则完全相反,他成为拥有无限权力的操控者。他喜欢做一个盗墓贼,不仅因为这是与生俱来的职业,也因为他可以成为主人——曾经是帝王、后妃、公主、将军、大臣……但在盗墓贼面前,死人无力反抗,任人宰割,成为被侮辱与被损害,或者被爱的对象。
在这种时刻,小木感觉自己异常强大,甚至拥有帝王般的权利,但他选择放过这具唐朝贵妇人的尸蜡。